校内单位报送公文指南
(一)送文前应核实文件是否填写了“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发文稿纸”,是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核稿。送文时最好附送文件磁盘。
(二)文件涉及其它部门需要会签的由主办单位送有关单位负责人审核、会签后送党委办公室复核。
(三)文件不能直接送校领导,更不允许一文多送。
(四)文件送党办办文秘书收文,由办文秘书进行收文处理(初审文稿→送办公室主任核稿→呈请校党委领导审阅签发→编号登记)。
(五)送文印室打印。
(六)拟稿者校稿。
(七)文件底稿和成文一式三份送党办立卷、归档。
(八)文件盖章、送发。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行文由本部门负责发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