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督办工作指南

    (一)明确督办的内容
    1、督促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    2、督促检查上级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议、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    3、督促检查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。
    4、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批示或指示的查办落实。
    5、上级领导和校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。
    (二)履行督办职能
    党办、校办要协助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班子,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切实抓好决策督查、专项查办、事项催办等方面的工作,切实把抓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推动、监督、反馈等功能,使督办和查办工作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问答,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服务。
    (三)督办、查办的程序、方式、方法和要求
    1、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督办和查办工作。
    2、督办工作大致可以分为拟办、立项、交办、查办、催办、办结或答复等环节。党办、校办在开展此项工作时,每个环节都要做好记录。
    3、督办工作主要采取电话(口头)、发函、派人直接联系的三种方式,通过催报督促、组织督查小组或进行督查调研等途径开展工作。
    4、专职督查人员每周要检查一次校内有关方面的管理情况,主动查找、发现存在问题,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,督促有关部门办理。
    5、上级公文、校党政会决议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涉及到各单位的,有关单位应按常规工作的办事程序,主动承办,认真执行。如有关负责人借故推逶或拖延,党办校办应向其主管校领导汇报也可直接通报组织人事等部门,作为干部考核、任用的依据,切实强化工作的责任制。
    6、开展督办、查办工作,党办、校办要充分发挥督查、协调功能,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决定、决议以及规章制度,切实避免代替职能部门处理事务。
    7、党办、校办负责督查工作的人员,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要充分了解校党委、校行政部门的决策意图、工作思路,认真领会领导批示、交办事项的精神,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,在督查中要做到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认真负责,耐心诚恳。
    8、各单位一方面要对党办、校办根据党委和领导授权的督查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,另一方面要主动开展好本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,各方齐心协力,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